芦笋片事件发生后不到一周,江西的某些药厂就开始抬高给中间商或者代理商的药品供货价格,广东的一些药厂也纷纷仿效。他们的目的是赶在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前,争取商业操作上的主动。
业内人士担心,在国家控制药价虚高、打击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等政策围追堵截下,原来药品“低进高出高差价”正在变成“高进高出高返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高药价在利益驱动下依然积重难返。
源头抬价避开监管
“某种药品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是60多元,而这种药品的实际成本只有1.6元左右。药厂供给代理商的价格是5元左右,至于以后如何运作就是代理商的问题了。医院销售价格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也是合法的。”一位业内人士说,这种“低进高出高差价”的药品销售策略在芦笋片事件曝光之后已经过时了。“还是这个药,现在厂家就以30多元的价格提供给代理商,经过各个环节最终卖给患者的价格仍然很高,但从表面上看没有出现大的差价,也就可能避开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管。”
让药厂纷纷抬高供货价的最主要原因,是目前正在酝酿出台的新修订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新《办法》对药品的生产价格、流通差价率和最高零售价作出一定的控制,在业内俗称“三控”措施。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解释说,在“三控”措施下,如果药厂还以低价卖给代理商,代理商只能以规定的差价率转卖,就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于是,药厂就抬高供货价格,代理公司运转的部分费用将由药厂以暗中返利的形式补给,即“高进高出高返利”。
共同抬价或成趋势
“很多企业已经把价格提上来了。”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说,他在和代理商朋友们聊天时得知,很多企业已经在“积极地”行动。
7月7日,在北京举行的一个医药营销高峰论坛上,一位药厂参会代表询问一位医药营销专家说:“是不是现在应尽快提高给代理商的价格?”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这位营销专家说:“对于药厂,如果具有一定的策略和手段,越早抬高供货价格,在将来的市场营销中就会越主动。”
对此,牛正乾表示,药厂针对“三控”措施,将改变现有的结算方式,由“明”转“暗”,而这个政策对已经采取高价招商的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没有影响,如果说有影响也是正面的。
九州通董事长刘宝林说,药品销售有两块:一块是低端市场,如一些OTC药物(非处方药),药价是透明的;而另一块是高端市场,越是高价越好卖,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也正是药厂抬高供货价而背后给返利的原始动力。
“背后给的返利,会造成整个行业共同抬高药价的巨大动力。”
牛正乾认为,药厂结算方式由“明”转“暗”,代理商或者中间商原来赚的是表面上的进销差价,现在赚的是表面上符合差率规定的经销差价和背后给的返利。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会让目前价格已经很低的药品受到很大的打压,甚至退出市场,而进一步强化高价药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同时,这种“明”转“暗”的做法还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来源:健康报作者:王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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