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2月12日起,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十七大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
评论:
1.针对外资企业,内资影响有限。本次调控主要针对外资企业:取消单独定价相关企业名单中仅有昆山双鹤一家为内资企业,涉及国内上市公司为双鹤药业;限制最高零售价名单中外资品种占比约60%,涉及国内上市公司仅有昆明制药、华北制药、双鹤药业和丽珠集团。
2.创造公平环境,有利国内仿制企业。此次降低表明了发改委对未来药品定价的态度,外资原研药将不作为定价标准。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消了外资药企的“超国民”待遇,缩小了外资内资药品的定价差异,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国内仿制药企业的发展。
3.鼓励创新。此次降价尽管调低了部分首仿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但首仿药仍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国家鼓励医药创新的大方向不变。
4.降价幅度适中。此次平均降价幅度为19%,出于历史平均水平。自1997年10月至今,发改委已经26次调低相关药品价格。此次降价不是最严厉的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由于此次降价主要针对外资原研药品,在一定程度上利好本土仿制药企业。我们未来行业整体趋势维持不变,建议继续配置优质医药股。推荐组合包括:上海医药、康美药业、鱼跃医疗、康芝药业、双鹭药业、科伦药业、云南白药、恒瑞医药、东阿阿胶。
来源:药品资讯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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