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令频出,外资药“特权”已被陆续剥夺


时间:2011-03-17





继2010年11月首度对享受单独定价的外资原研药降价后,发改委日前再次向外企“开刀”。此次调价涉及34家外企产品的140多个品规,降幅普遍在10%-30%之间,调整后的最高零售限价将于本月28日开始实施。

虽然140多个品规相对于本轮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调价药品总数而言,数量上并不大,但由于涉及多个销量较大的品种,外资药企在华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研制与开发行业委员会(下称“RDPA C”)日前正式通过本报做出回应,直言调价对其会员企业影响较大。RDPA C同时建议国家发改委在启动下一步的价格调整时,应增加价格调整的可预测性。

外资药很“受伤”抱团呼吁合理定价

RDPAC在其回应中表示,理解国家发改委逐步降低药品费用支出,降低居民用药负担的举措。但是,药品价格政策涉及方方面面,多年的经验证明降价不是降低医疗卫生费用的唯一手段,降低居民医疗卫生负担需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当前最为迫切的是深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以及加强医疗保险的作用、减小患者的个人支付比例和加大政府对医疗体系的投入等。

同时,RDPA C认为,本轮降价距离上次降价仅3个多月,同时涉及多个企业销量较大的品种,对相关企业影响较大。为了保证企业维持正常的生产和运营的管理,确保市场供应和稳定,RDPAC建义下一步的价格调整应采取分批分阶段的逐步价格调整措施,并能够进一步增加价格调整的可预测性,给予企业充分的沟通时间,以便于企业更好地理解、配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我们在中国进行每一项投资之前,都进行过严格的市场调研和成本收益测算,一旦价格政策发生大的变化,即意味着原本可控的投资风险会因此增大。”一家在华的跨国公司如是担心。

记者注意到,本轮单独定价药品降价涉及辉瑞、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默沙东、安斯泰来、住友制药等多家外企。另有19个外资品种被取消了单独定价权。以斯利康公司为例,其在中国上市的5种心血管药品中,除3个药品被降价外,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还被取消了单独定价资格。而心血管治疗领域一直是阿斯利康的重要业务。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其价格是关系到医药企业生死存亡的核心问题,也是企业既往资源投入的综合体现,而目前的药品降价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这些长期努力的成果,我们建议重视并重新审视药品降价政策对医药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辉瑞制药如是认为。

“同质不同价”?争议再起

不过,与外资药企观点不同的是,同样被降价的国内药企普遍对于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调整拍手称快。

有本土创新药企的负责人甚至认为:“当前国内医药市场上,同种药品存在‘同质不同价’的现象,且某些品种价格差异甚大。其原因就是原研药的单独定价权所致。”

据了解,药品单独定价是原国家计委于2000年制定的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进行药品研发,给予创新药品在定价方面的一项优惠政策。具有单独定价资格的原研药在此前多轮的降价潮中,均得以豁免,致使原研药的价格已远远抛离当前相同药品的价格基线。

目前,在我国,已经不受专利保护的所谓的原研药比国内同种仿制药的零售价高出数倍乃至数十倍。例如,右旋糖酐铁注射剂,丹麦N ebo a/s公司的产品定价高达112元,而同剂型规格的国产药,其统一定价仅为7.3元,两者相差15倍多。同样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内的格列齐特片,法国施维雅与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合作生产的“达美康”原研药,一盒达美康(II)(80m g)79.9元;而浙江省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与达美康配方一致的仿制药格列齐特片(Ⅱ)一盒才10.15元,两者相差7倍多。

“所谓的原研药是某些厂家为了获得定价优势而杜撰出来的一个模糊概念。它混淆了专利药和非专利药的区别。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的原研药被等同为专利药,从而长期获得高定价优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

基药统一定价年内试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药品价格处处长宋大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已单独定价药品,政府还将进一步缩小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另外,对于入围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政府将选择部分品种从今年开始试行全国统一定价”。

据了解,药品“同质不同价”问题一直是业内最具争议的话题,国内企业一直是在呼吁取消外资药企在华的“特权”,通过实施“同质同价”来取消外资原研药的单独定价权。而外资药企则普遍认为应继续实施“优质优价”,以体现质量权重和保护药物创新。

一旦基本药物实施全国统一定价,这或意味着基本药物招标将不招价格,只找质量和服务。但即便如此,外资药企只要不肯放下身段,接受统一定价,还是难以进入基本药物市场。

一位接近药监系统的人士则表示,药价改革短期内要实现本土药企诉求的“同质同价”,尚存在困难。此轮降价已经引入了“日均治疗费用”这一概念来进行分层降价。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则将少降价或不降价,药品价格调整将更加注重药物经济学。

业界说法

观点一高价原研药拉升药价整体水平

据南都记者了解,两会医药界代表委员中,将高价原研药视为我国药价攀升的重要原因的不在少数。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的药品价格是世界上最低的,中外合资药厂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发展,1996年以前合资药厂的定价方式,主要是由企业参照进口药品自行定价,国外药价本来就高,加上进口高关税,进口药价比国产药要贵很多,其中进口专利新药在保护期内价格更是高得离谱。这样一来,合资企业生产的药品价格在国内定价本来就定得高,甚至一些在国外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也作为新药定价,功效基本相同的药品,合资企业的药往往比国产药品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

外资企业的药,即使过了专利期、即使是在中国生产出来的品种,中国企业生产的品种的价格也只是外资企业药价格的40.13%,有的甚至只是外资企业的10%左右。目前进入中国的外商制药企业已有1500家,世界前20位的跨国制药企业都已在我国合资办厂,有的还开办了独资企业,进口药、合资药的市场份额已超过了50%,这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外国人到中国来办企业,一直都在呼吁希望能享受国民待遇,但实际上他们是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对于药品价格,我们国内的医药企业,也希望能与外资企业一样享受相同的待遇。

观点二低价不利于产业良性发展

先声药业认为,给药品定价时,一般依据其社会平均成本进行,但也要考虑药品的高新技术附加值,医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大,耗资多,在药品定价时,除了生产成本外,还需要将研发成本和营销成本按一定的比例计入成本。如果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新药研发及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则无从谈起。

由于我国国产药品价格太低,没有足够的利润,致使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中国医药业新药开发方面的能力不足。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唯有医药行业没有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目前我国生产的药品97%以上都是仿制品,很少有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

专家建议

取消“原研药”的模糊概念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的专家认为,原研药长期享有单独定价的“超国民待遇”,已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议取消“原研药”的模糊概念,将药品统分为“专利药”和“非专利药”这两个国际通行的、简单明确的类别,并坚决实施“同质同价”的药品价格政策。

鉴于“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标准和疗效上的一致性,应刻不容缓地大幅度缩小已不受专利保护的所谓“原研药”与仿制药品之间的价格差距。

考虑到目前药品价格体系的现实,参照国际惯例,已过专利保护期的所谓“原研药”的价格比仿制药高出20%-30%较为合理。

鉴于目前所谓的“原研药”和“专利药”概念混淆不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明确两者的定义,并普及关键性常识。

来源:药品资讯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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