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有社区医院表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因在社区医院买不到他们的常用药,有患者选择到二级医院购药。
社区医疗机构清出非基本药物的初衷,原本是为了从机制上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从而保障患者的利益。毕竟,入选基本药物的,除了经过长期临床使用充分证明疗效和安全性之外,还具备价格上的优势。假如患者对于药物的需求能够全部从社区医疗机构和基本药物中获得满足的话,医疗成本下降、开支减少,自然值得期待。
然而,这一为公众保障基本药物供给的初衷,现实中却反而导致了社区患者的流失。清出非基本药物的同时,连同社区患者也一并流失,显然并不能简单得出患者问药"只买最贵"的结论来。事实上,患者在对于药品的选择上是个"理性经济人"。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患者来说,什么药最适合自己,性价比最高,自己最心知肚明。于是,当基本药物制度中并没有涵盖这些患者的常用药,而这类非基本药物又被社区医院清出时,患者的流失自然也就不可避免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更需对相关政策本身及时反思并调整。社区医疗机构在清出非基本药物之前,是否调查并统计过社区患者的药物需求?又是否为这些患者改用基本药物给出过恰当的指导和建议?此外,基本药物的范畴本身是否还太过有限,不足以涵盖社区患者的基本需求?只有这些问题都厘清并得到求解了,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才不会适得其反地导致患者的流失。
来源:健康报 作者: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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