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减排将严控“两高”行业


时间:2012-02-24





  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继续将节能减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型指标,提出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比2010年降低16%等节能减排指标。


  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我国在节能减排领域做了哪些重要工作?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强化目标责任 严控“两高”行业


  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温家宝总理先后主持召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印发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明确152项任务的责任单位。


  国家有关部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


  发展改革委按照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130个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核减能源消费总量240多万吨标准煤。


  另外,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18个行业2255家企业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生产线设备级产能,全年淘汰了一大批火电、炼铁、水泥、焦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加快实施重点工程 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要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需节能6.7亿吨标准煤,其中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使用节能产品等技术手段需形成节能能力3.3亿吨标准煤。


  为此,去年,我国利用中央资金大力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可形成节能能力2210万吨标准煤,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980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11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2.1万公里。


  发展改革委等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节能空调1600多万台、节能汽车330多万辆、高效节能电机500多万千瓦、高效照明产品1.6亿只。地方各级政府也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我国还编制发布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和第九批、第十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印发《禁止普通照明白炽灯销售和进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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