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发布,11个行业成突破重点


时间:2012-03-01





2月28日,文化部正式发布《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的奋斗目标。

  实施差异化区域发展战略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说,《倍增计划》按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题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定位,提出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等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旨在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努力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倍增计划》提出要实施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鼓励东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倡导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实现跨越发展;支持中部地区完善产业政策,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崛起;引导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

  重“量”变到重“质”

  《倍增计划》提出,一方面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航母”;另一方面明确提出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

  《倍增计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文化生产的品质和效益,加快由注重数量扩张的规模增长转变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内涵提高。将建设10家左右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工业、建筑、会展、商贸、休闲等行业融合,提高国民经济的文化附加值;打造文化品牌,培育300家左右品牌文化企业,打造10个左右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文化会展和节庆活动。

  增加文化消费总量

  《倍增计划》提出,要努力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培育文化消费习惯,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二是改善文化消费条件,要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文化设施,鼓励机关、学校和部队的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等;三是促进文化消费升级,提出要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等。

  《倍增计划》对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艺术品等11个行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做了简要阐述,并分别提出政策措施。在具体目标上,提出演艺业要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到2015年,动漫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着力打造5至10个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游戏业市场收入规模达到2000亿元,力争每年向世界推出百款网游,其中3—5款精品网游跻身国际最受欢迎网游前十位排名;创意设计业要举办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会和赛事活动,支持打造3—5个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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