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振兴规划公布一年细则出台时间尚难确定


来源:   时间:2010-03-26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去年3月出台,推动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在《规划》出台一年之际,物流企业翘首企盼的相关细则仍未公布。3年规划期已过三分之一,政策扶持的作用难免受影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近日表示,《规划》细则出台日期仍未确定。

  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

  今年初公布的一份对全国重点物流企业的调查报告显示,虽然2009年物流业景气状况止跌回升,但物流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未明显改观。2009年前三季度,物流企业主要运营指标呈普遍下降态势,货运量同比下降1.5%,配送量同比下降17.3%,流通加工量同比下降16.5%。与此同时,物流企业效益继续下滑,主营业务利润下降17%,近六成企业利润同比负增长,近一成企业亏损。珠三角等外向型经济区域的物流需求没有明显改观。

  去年颁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因为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细则及时出台,在出口依旧低迷的形势下,通过大力挖掘国内市场需求,一举扭转了产业走势下滑的不利局面。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79.1万辆和1364.4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和46%,成为复苏最快的产业之一。与此同时,购置税减半征收等政策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效果也已显现。

  业内专家认为,如果《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能及时落实,对物流业的推动作用将十分显著。《规划》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为切入点,明确了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一体化和信息化为主线,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的思路。依据这一思路,提出了十大主要任务,即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加快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加快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过,这些任务因缺乏相关细则而未能落实。

  税收支持政策待落实

  作为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惟一的服务行业规划,振兴物流业,对于拉动其他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意义深远。据了解,《规划》出台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前往珠三角、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考察,围绕《规划》提出的“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60条破解难题的建议,最终上报给国家相关部门的有40条。

  在物流企业反映强烈的税收问题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针对目前同属物流行业的企业营业税缴纳比例不同的情况(交通企业营业税率为5%,仓储企业营业税率为3%。),建议统一物流业各环节营业税适用税率,仓储等业务参照现行运输业3%税率征收。此外,建议还提出,给予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帮助物流企业渡过难关;对物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还税金作为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对购置物流设备的进项增值税予以返还,对国内急需的进口大型物流设备给予关税减免;允许物流设备加速折旧并予以税前列支;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调拨、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等行为的审批程序,免除相关环节税金。

  对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在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同时,也要对企业进行适当的政策支持。在推动制造企业加快物流业服务的社会化,加大物流企业一体化服务支持力度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构建物流服务市场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信息共享、标准对接。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细则涉及面较广,出台日期仍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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