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物流示范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现代物流示范企业认定主要包括物流信息化示范企业、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物流品牌化示范企业、物流专业化示范企业和综合物流示范企业等五种类型。经认定的前四类现代物流示范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政策不能重复享受。经认定的综合物流示范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其实现的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综合物流示范企业的人才引进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创新等专项补贴。经认定的现代物流示范企业,其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中高级物流师资格考试的,按每位3000元给予培训(考试)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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