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物流企业消除行业滋生的违法犯罪隐患


时间:2010-09-15





  近日,舟山市副市长李善忠对当地《政务参阅》刊登的一篇《我市物流行业滋生各类违法犯罪隐患》信息作出批示,要求“市交通委指导督促物流运输企业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经营,努力消除违法犯罪隐患”。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运输物流业也发展迅猛。但由于当前物流业基本上以个体经营为主,存在从业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行业内部经营管理比较混乱、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滞后等问题,致使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物流市场的正常秩序。近期,舟山公安部门从侦办的及其经济犯罪案件中也发现,一些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利用物流公司所托运的财务检查较宽松的漏洞,经常采用“人票分离”、“人货分离”等方法,将假发票或非法经营的财务通过一些物流公司运送,物流行业成为了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隐患。

  为落实该批示精神,积极消除物流行业滋生的违法犯罪隐患,舟山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管理与引导。一是加强行业管理,通过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努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指导物流企业加强对货物和登记信息的检查,有效防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物流行业操作规程。三是努力加强区域联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滋生在物流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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