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昨日召开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于群透露,目前文化部正在认真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于近期发布。作为五大新兴支柱之一,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发布无疑将进一步加持这一产业“风向标”的建设工作。
2016年12月,由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布,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造、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五大新支柱。这也标志着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凸显和提高。为贯彻落实《规划》,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文化部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以下简称《目录》)。根据《目录》,数字创意产业也将由此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纳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风险补偿试点工作等政策措施的支持范围。
据悉,此前在文化部的协调和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支持下,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将数字创意领域的大部分行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企业可以据此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享受到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数字创意企业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文化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系列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规划》关于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要求,对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作出部署安排,激发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和投资活力。《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发布。
于群表示,数字创意产业将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蓝海,是充满巨大商机的战略新兴产业,关系长远。今后,文化部将紧抓机遇,跟进后续工作,组织开展包括数字创意产业国际标准等在内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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