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申报不是“抢注商标”


来源:国际商报   时间:2017-01-05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11月30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一届常会上,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正式通过评审,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2月6日,刚刚回国的申遗代表团成员在文化部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二十四节气”的项目申报情况。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翟德玉介绍称,针对未来“二十四节气”的保护工作已经拟定了“五年行动计划”。


  翟德玉在发布会上指出,非遗名录申报绝不应仅仅止于申报,还有更多的义务和责任需要履行。“‘二十四节气’被列入代表作名录已经迈出国际合作的第一步,接下来如何在国际化语境下扎实做好各项保护工作,履行申报时的承诺,我们还任重而道远。”


  传承保护非遗任重道远


  文化部非遗司巡视员马盛德也表示,“二十四节气”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对外文化交流的一次成功实践。“申报的成功并不是使命的终结,而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


  马盛德说,“二十四节气”作为我国第31个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一步增进了海内外华人的文化认同与自豪感,提升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履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适应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保持生机与活力。”


  “二十四节气”形成于中国黄河流域,以观察该区域的天象、气温、降水和物候的时序变化为基准,作为农耕社会生产生活的时间指南,逐步为全国各地所采用,并为多民族所共享。作为中国人特有的时间知识体系,该遗产项目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


  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员王应德介绍说,为确保“二十四节气”的存续力和代际传承,我国成立了“二十四节气保护工作组”,联合制定了《二十四节气五年保护计划(2017~2021)》,每年组织举办保护与传承培训班和专题学术研讨会,编写“二十四节气”知识读本、举办专题展览等。


  同源项目可以联合申报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总计有31个项目被列入非遗代表作名录,7个项目被列入急需保护名录,1个项目入选优秀实践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


  2005年,韩国成功申报将“江陵端午祭”列入非遗名录,当时在中国民间被广泛质疑。近几年,一些国家在某些相似或相近的项目上积极申报,很多中国人呼吁尽快申报此类项目,以免被“抢注”。


  此次中国申遗代表团成员、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巴莫曲布嫫表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的申报工作,是践行《公约》精神、积极开展非遗领域国际间交流和对话的措施,是提高可见度的“共享”而不是“商标注册”。并不是说一个国家申请了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就等于拥有了该项目的所有权。“别国申报成功,自家的遗产就成了别人的”,这种心态走入了误区。


  巴莫曲布嫫说,对于两个遗产国家共同拥有的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每一个国家均可以单独申报,如果被列入代表作名录,也不妨碍其他国家再次单独申报。同时,联合申报也是近年来提倡的做法。“2005年,我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被列入名录,两国还建立了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机制。”(汪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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