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中国网信办正式发布《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正式实行,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
《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办法》规定,网络安全审查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主要包括:
(一)产品和服务自身的安全风险,以及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
(二)产品及关键部件生产、测试、交付、技术支持过程中的供应链安全风险;
(三)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收集、存储、处理、使用用户相关信息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损害网络安全和用户利益的风险;
(五)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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