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不能无休止地垄断下去了


作者:张成浩    时间:2012-03-13





  面对电信部门的各种“霸王条款”和不合理的计费方式,消费者只能气愤地接受,毫无办法。其根源就是电信业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电信业不能再无休止地垄断下去了!

  不可否认,近年来,电信资费的确比前几年降低了,但在笔者看来,目前的电信资费还没有降到合理的价位,当前电信业提供的服务和资费严重不符——服务水平低、资费高;电信计费方式不合理、霸王条款多!

  近年来,电信业的各种霸王条款一直伴随着消费者,侵犯着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消费者存在手机里的钱,只能按照电信业的条款协议消费掉,而不能取出来。还有,现行移动通信的通话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很不合理——假如只说了10秒钟的话,却要按60秒收费,这就等于多收了50秒的钱。那50秒根本没有接受它的服务,凭什么要交那50秒的钱?这种收费方式显然是一种不公平交易,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

  近年来,要求电信资费实行“以秒计费”、取消各种“霸王条款”的呼声越来越高。其中,既有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也有消协的轮番炮轰,还有消费者的强烈呼声甚至是法律诉讼。但这些都没能撼动电信行业的收费规则和“霸王条款”。继前段时间哈尔滨市工商局发起“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之后,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继续加入炮轰电信业收费的行列。

  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电信部门总是拿按秒计费的“技术改造成本大”、“与国际上的做法不接轨”等理由来敷衍。其实,在笔者看来,手机资费按秒收费在技术上根本不存在障碍——长途通话都已经实现按每6秒计费,手机市话咋就不能以秒计费呢?

  笔者认为,以秒计费,技术显然不是问题,关键是其背后的利益难以割舍。根据夏绩恩的调研和计算,在现行按分钟计费模式下,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2010年合计8763.64亿元的营业收入中,约有1132.8亿元是因多计费而相应增加的收入;而分摊到当年8.63亿手机用户身上,每个用户每年被不合理计费模式多计收的费用达到131.26元。面对如此丰厚的利益,电信部门怎能舍得轻易放弃?

  面对电信部门的各种“霸王条款”和不合理的计费方式,消费者只能气愤地接受,毫无办法。其根源就是电信业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作为一名电信用户,笔者想对常小兵说,电信业不能再无休止地垄断下去了!电信业的霸王条款也不能无休止地“霸王”下去了!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张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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