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敲定电信业落实“非公36条”的实施细则。《实施意见》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八个重点领域,首个领域即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在3G处于爆发边缘的当下,尤为显得格外意味深长。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吴洪教授。吴洪认为,基础运营商的最大对手是其他基础运营商,在以后的竞争中,基础运营商必须依靠虚拟运营商构建健壮的价值链,方能决胜市场。
两因素加快民资入局步伐
一直以来,国家层面对于民资进入电信业采取鼓励政策,受到市场密切关注。但民资进入的道路并非坦途,无论是“旧36条”还是“新36条”,均为市场所诟病,认为电信业的进入门槛仍然过高,操作细则没有实质进展。
今年,电信业的铁板松动迹象逐渐明朗化。年初,发改委召集45个相关部门举行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会议,指出在通信、石油等重点行业进展不理想,要求各部门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此次会议精神迅速传至电信业,工信部6月28日正式发布《实施意见》,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
吴洪对此认为,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等垄断领域不是新鲜事,但今年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的政策前后呼应,文件出炉时间之紧凑、政策开放力度之大实属罕见,显示出各界期待民资进入电信业的呼声愈发迫切。总结来看,工信部今年加快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有以下两个因素的考量。
一是民间资本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在当前经济增长面临复杂局面的情况下,民营资本创造财富的活力凸显,成为国内经济实现稳中求进的重要支撑。二是电信业转型需发挥民资刺激作用。国内电信业历经多次重组、改革,产业发展的问题远未涤荡殆尽。相反,由于电信业长期存在的封闭思维,以及民资进入电信业门槛高企,电信业创新力衰退,与经济、科技日新月异的现实状况不相匹配。
民资发挥鲶鱼效应,有利于盘活电信业资源
在工信部发布的《实施意见》中,尤为引人瞩目的是,八大开放领域的首个,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可以说,民资进入电信业的堡垒由此撕开一道口子,如果放眼3G产业发展的背景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更具标志性意义,也因此显得意味悠长。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开放电信转售业务虽然局限在移动业务领域,但距离允许建立虚拟运营商料将不会太遥远。21世纪头几年,电信业享受改革红利,搭乘经济大发展春风,一度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电信业价值链悄悄拉长,诸如润迅、鸿联九五、联想等虚拟运营商迅速崛起。但摇摆的政策最终使曾经风光的虚拟运营商陷入沉寂。
显然,虚拟运营商的黯然隐退掩盖不了电信业的狂飙突进,“十一五”期间,全国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4621.9亿元,年均增长8.8%。可世易时移,经过多年的飞速发展,改革、人口、政策红利趋淡,如何拉动用户增长,如何增强3G用户黏性提升ARPU值,让整个行业陷入沉思。再加上通信业技术的进步超乎想象,融合成为电信业发展趋势,互联网厂商、终端厂商侵蚀电信业蛋糕绝非耸人听闻。
以上因素对电信业构成严峻挑战,逼迫电信业尽快寻找突围路径。在这关头,于民资有利,于电信业有利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或者虚拟运营商均是可供选择的道路。吴洪表示,工信部下发《实施意见》,民资进入电信业终于迈出一步,令人欣喜,希望在实际操作中,电信业开放的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使民资发挥出“鲶鱼效应”,有效盘活电信业资源。
3G竞争进入比拼价值链阶段
对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电信运营商不免有些疑虑。毕竟民资进入电信业,电信运营主体更加多元化,三大运营商担心自身业务受到新加入者的冲击,从而加剧本已白热化的竞争,分流日益稀薄的行业利润。
吴洪对此表示,虚拟运营商摊薄行业利润的观点陷入认识误区。进入3G时代,电信业价值链不断延伸,附着其上的参与者队伍日渐庞大,形成一个健壮的“生态系统”。目前,欧美电信运营商的3G竞争已过渡到价值链的竞争,拥有强大价值链的运营商可赢得先机。
因此,国内电信运营商须纠正固有思维,认识到基础运营商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其他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对手是其他虚拟运营商,而基础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之间业务可能存在交叉重叠情况,但两者更多的是互补关系。行业趋势已现,运营商宜顺势而为,不宜再坚守封闭运营模式,因为这无法阻挡竞争对手吸纳众多虚拟运营商,壮大以其为核心的电信业价值链。
最后,吴洪指出,其实所谓的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边界正在走向模糊,基础运营商也会采纳虚拟运营商的运作方式,即在进入新领域时依靠租用网络发展业务,特别是在进军海外市场的业务时更是如此。同样的,虚拟运营商在新政策指导下,更广泛地融入基础运营商的业务领域,预计基础型虚拟运营商和虚拟化基础运营商会不断涌现。
来源:通信信息报 廖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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