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北京市城管委、市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并公开征求意见。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示范文本修订,明确了餐厨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及相关收费标准,而且突出了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履行垃圾分类、分拣义务,拟规定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对未分类的餐厨垃圾有权拒绝收运。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本市强制餐企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制度有望从合同上固定下来。而这也将为民资解决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市场的一大难题,给民营垃圾处理企业带来更多的“发挥空间”。
根据本次《合同》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之间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关系。同时,《合同》示范文本还拟统一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以重量计为100元/吨;以容积计为11元/120升桶,缴费和结算方式分为预缴费和后缴费两种。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部分中,《合同》示范文本拟规定,甲方应当单独收集、贮存本单位餐厨垃圾,并做好分拣分类。而且,甲方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或收集容器未放在专门存放地点,不能满足乙方车辆作业需求,或将非餐厨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拒绝收集运输。
然而,由于餐厨垃圾等各类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不充分问题长期存在,所以多年来,我国的垃圾处理行业发展一直相对滞缓。“分类是厨余垃圾处理的根本和前提,如果垃圾产生或者收集环节无法相对充分地进行分类,后端处理前就要投入大量成本弥补这一空白,久而久之,这一行业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即分类效果较差、后端实施困难、投资成本高、运行困难,处于垃圾专门处理项目落地困难。”业内专家直言。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独家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北京每年由餐企产生的餐厨垃圾在2000吨左右,而负责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主要是各区的环卫中心以及北京环卫集团,这两者“承包”比例基本在七八成甚至更高,剩下的两三成由一些民营企业承担。“据统计,目前北京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有30多家,其中民资企业数量占比还是相对较高的,然而,这些民资企业所能分食的市场空间十分有限。”有知情人士表示。
而延展到餐厨垃圾处理产业链的末端,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的餐厨垃圾处理主要还是由北京环卫集团负责,该集团拥有年处理量1400吨左右的专门处理设施,各区环卫中心和民资收集运输企业都会将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集团处理。“现阶段,北京的餐厨垃圾专门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还无法满足全市所有餐厨垃圾的处理需求,每年仍有600吨左右的餐厨垃圾需要去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等设施处理。”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划,2018年左右,北京将再新建一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每年2400-2500吨左右的处理能力,基本能满足未来几年北京餐厨垃圾处理需求。
有业内机构预计,在分类问题解决后,今后,厨余垃圾处理行业中,将主要依靠建设-经营-转让(BOT)和建设-拥有-经营(BOO)实现投融资解决资金问题。因此未来几年,有技术保障和资金支撑的企业将会有明显的发展优势,行业龙头企业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凸显出来,新市场的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记者 蒋梦惟)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