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环保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HJ2547-2016)》正式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HJ/T303-2006)废止。
新标准规定了家具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但标准不适用于橱柜产品。据了解,新版标准总体上更加严格,调整增加了多项环保要求。标准实施后,符合标准的家居产品将拥有一个环保标志,标志着该产品除了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外,还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新版标准增加了对皮革和人造革原材料的要求,增加了生产过程中废物回收、处理的要求,调整了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增加了产品中可迁移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新版标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家具产品生产企业要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对锯末和粉尘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处理,不直接排放;在涂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集气措施,并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
以产品说明的环境保护要求为例,新标准规定的产品说明应包括: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及所依据的检测标准;如果家具或配件需要组装时,应有图示的组装说明;采用不同方法对不同材料的产品进行清洁和维护的说明;产品中所用材料及对环境有益回收、处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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