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通过培育品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通知》指出,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山望水忆乡愁的休闲旅游好去处。
《通知》要求,创建的示范县(市、区)应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探索发展有效的农民利益链接机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带或集聚区,且规划编制科学、扶持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完备、发展成效显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全区域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发展水平高的地级市(州),可视情况进行整体创建。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和程序进行创建和申报,农业部将通过材料筛查、专家综合评审、随机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环节,认定示范县(市、区),并对其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各地要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完善扶持政策、认真总结宣传、加强指导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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