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日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我国将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快低碳能源的利用和推广,大力发展低碳能源。
在妥善处理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养护及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发水电资源。
逐步提高核电占一次能源供应比重,加快沿海地区核电建设,稳步推进中部缺煤省份核电建设,构建核电自主创新体系,推进现代核电工业体系建设。
加快风电发展,逐步建立国内较为完备的风电产业体系。
推进生物质能发展,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新型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在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以秸秆为燃料的发电厂和中小型锅炉。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建设。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积极推进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在偏远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在城市推广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太阳灶。
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
来源:中国建设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