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下民企筹划抱团参与油气勘探开发


时间:2010-05-26





“我们和国内几家大的民营油企这两天都在研究如何利用"新36条"提供的空间来参与油气勘探开发。”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一事,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如是说。

  相比多年前中国首次披露允许民营油企参与油气勘探开发时的兴奋之情,赵友山此次说这番话的语调却颇为平静。显然,经过多年从希望到失望的轮回,这位民营石油领军人物也变得异常冷静。

  尽管如此,民营油商仍似乎被政策重新点燃希望。赵友山透露,他们和国内几家大型民营油企目前正在研究怎么去做,包括怎么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的问题。

  但是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会长陈顺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民营油企要进入油气勘探开发还很困难”。记者了解到,国内目前能单独留给民营油企的油气勘探区块几乎没有了,因此民营油企要进入这个领域也只能和国有石油巨头合作。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郭海涛同样指出,“政策上来讲允许,实际操作层面上仍有疑问,因为主导权掌握在国企手中。”

  据“新36条”第八条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是“允许”,现在是“鼓励”,这是一大进步。

  “这份文件应该会给民营油企带来实质性的影响,当然首先还得落实。”赵友山表示,“从资金角度来说完全没有问题——国内拥有几亿乃至几十亿资金的民营油商多得很,只要政策真正放开,任何项目都可以去做。”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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