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计划落实


时间:2010-06-02





  国家能源局近日与26个省、区、市政府签订了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以确保实现我国今年三季度前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


  在将小火电关停计划分解落实到140多家电厂近400台机组的同时,国家能源局还明确了关停时间。


  在已完成“十一五”关停目标的16个省份中,有12个省主动增加了关停计划,分别是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广东、河南、河北、吉林、四川、福建、黑龙江、陕西。


  按照新的小火电关停计划,“十一五”全国将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7000万千瓦。按同等电量由大机组代发计算,每年可节约原煤8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4亿吨,分别比2005年减少2.6%、5.5%和3.2%。


  据悉,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江苏、浙江、广西、新疆等8个省区于5月21日举行了小火电机组集中爆破拆除行动,关停总容量达到20台小机组,共237.3万千瓦。截至目前,2010年已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411万千瓦。


  由于全国纯凝小火电机组只有7000多万千瓦。随着关停工作的不断深入,可关停机组已经较少,关停难度逐步加大,人员安置任务更加繁重,债务处理更加困难,资产关系更加复杂,关停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同时,受上大压小政策的鼓励,为了上大项目,电厂有比较大的积极性关停小机组,但关停指标难以跨区域调剂,且配套电网建设、人员安置等配套条件也不满足。


  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下一步将采用一系列综合措施促进关停,包括鼓励关停一定规模的小机组并能妥善安置职工的“上大”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改进调度方式,扩大节能发电调度试行范围;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和排污收费管理;鼓励关停机组享受发电量指标交易补偿等。同时,加强对关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关停。


  国家能源局表示,从目前开始到9月底前,将实施小火电关停情况日报制度。将派工作组赴各地现场检查小火电拆除情况,签署关停确认书,并且要求各地公布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清单,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小火电死灰复燃。随着小火电关停的难度越来越大,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十二五”期间的促进政策。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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