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内蒙模式”出炉,民企有望参与重组


作者:李毅    时间:2011-07-04





介于“山西模式”与“陕西模式”之间,加强行业集中度,同时兼顾民企利益

  ● “内蒙模式”:符合标准的民企也将能参与重组,成为主体之一。

  ● “山西模式”:由政府推动,确定七大国有重点企业作为兼并主体,对其他煤矿的整合形式主要为有偿收购。

  ● “河南模式”:由省属六大骨干煤炭企业作为兼并重组主体,对全省煤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 “陕西模式”:创立的“全民参股”形式,使得大型国企难以像在山西、河南那样将资源和企业尽收囊中。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从2011年到2013年底,通过兼并重组,全自治区煤炭企业将从现有的353家减少到80至100家,形成1至2家亿吨级、5至6家五千万吨级、15至16家千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

  但在重组主体的确定上,则仅以生产规模为技术标准,而并未指定主体。专家指出,这表明民企或将首次成为煤炭重组主体之一,获得发展机遇。

  民企或成重组主体之一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方案》中提出,“十二五”末期,内蒙古原煤产量将控制在10亿吨,其中,12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300万吨及以上露天矿产能占总产能70%。2013年底,生产规模在120万吨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将全部退出市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在对待民营企业的态度方面,内蒙古的重组方式目前是相对合理和成熟的,可以避免大量矛盾。

  邢雷举例称,当时山西的煤炭重组是以地方国企为主体,而内蒙古此次的煤炭重组并未明确重组主体;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直属的煤炭企业较少、较小,主要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088.SH,下称“中国神华”、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898.SH,下称“中煤能源”等央企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900948.SH,下称“伊泰B”、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能集团”、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蒙泰集团”等大型民企在开发。以煤炭已探明储量占全国六分之一的鄂尔多斯为例,该地区就没有一家内蒙古直属的国企。这种情况决定了内蒙古不会像山西一样规定重组主体,而只是从技术上规定一个统一指标。

  “所以内蒙古的办法就是,无论什么所有制的企业,只要达到要求的规模都可以来谈,”邢雷说,“我们实际上也应主张跨所有制、跨区域甚至跨行业的企业来进行重组。”

  伊泰B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此前山西的煤炭重组最后使得民营企业几乎全军覆没,但内蒙古的伊泰B、汇能集团等大型民企早已符合重组要求的规模,且早已在内蒙古甚至其他地区发展壮大,难以动摇。“我们几十万吨的煤制油生产线都开工一年多了,这在全国都是很有竞争力的,所以我们是不应该出局的。”该人士说。

  邢雷也认为,伊泰B等民企在内蒙古已占有很多资源,内蒙古只规定技术标准,不强行规定重组主体,对这些民企来说反而是个机会。

  但某大型煤炭央企高管向记者表示,目前内蒙古出台的重组方案也只是纲领性的,后继应当有具体细则出台,比如如何确定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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