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行业‘营改增’试点宣传暨经验交流会”,贯彻部署落实财政部、国税总局文件的要求。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发现行业内的典型企业,总结企业的先进经验,互相交流学习。
据了解,去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酒店业被纳入试点范围。酒店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3%,税负有明显下降。但也有企业表示,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大中型酒店企业,总体税负基本持平,个体有增有减,并没有达到有效减负的目的。其原因为,不可抵扣的项目占比较高,部分可抵扣项目很难实现进项抵扣。
为此,全国工商联曾提出相应改善建议,一方面针对酒店业行业特点,建议对部分项目抵扣难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出台有效措施,实现应抵尽抵;另一方面,对酒店业增值税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建议考虑酒店业的成本构成和抵扣困难,对酒店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在交流会现场,昆仑饭店财务总监徐岩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8个月实践,税额总体上是下降的。”
“税务局的政策需要学习了解,采购的时候需要找提供相应发票的供应商可以抵扣税款,总体上是税率下降,整体上利润上升。”徐岩说。
中国大饭店财务副总监刘阳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去年5月刚开始开专票的时候很麻烦,要提供很多信息,客人需要等很久,“现在简化了很多。”刘阳说,“现在系统里都有记录,不需要重新录入。”
据刘阳估算,在实施“营改增”之后,2016年中国大饭店减税额在1000万元左右。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教授陆勇表示,由于营改增延续了营业税的差额征税政策,广大的中小型公司如果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仅税率从5%下降至3%这一点来看,税负下降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而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虽然税率从5%上升到6%,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且可抵扣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进项税,因此税负较营改增前来讲还是下降的,其税负下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是否可取得足够多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广大的中小型旅游公司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做好纳税筹划,以应对本次的营改增。”陆勇说。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谭宁表示,目前税务系统在一些便捷性和稳定性上还有些许不足:“比如免税备案系统受理通过时间不稳定,备案时需要上一条受理通过后才能继续备案,因此不能连续备案,但由于境外旅游服务金额小数量大的特点,造成免税备案效率较低。希望可以对相关税务系统加以完善,以便更好地提升用户体验,为企业办税带来更大的便捷。”
“近期北京国税的公众号也对发票要求进行了推送,要求普票如果开具单位抬头也需要开具纳税人识别号,但是在个人客户开具普票时,要求开具单位抬头发票却无法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时,如何处理并没有具体的指导办法,造成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对个人解释起来十分不便,另外电子发票如果将纳税人识别号设为必输项目也难以实施,因为如果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组织、个人需要开票,系统难以自行判断。因此希望针对这些较细的情况,出台较为具体的处理指导办法。”谭宁说。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副巡视员马洁表示,营改增是国家的既定政策,最大的特点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的变革。
马洁说,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对企业来讲,如果提高了盈利能力,就有可能进一步推进转型发展。这也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马洁表示,旅游行业要深入领悟营改增带来的变革,从产业结构的调整到企业的内部架构的搭建,只有深入全面的改革才能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变化。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