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多元化、动态调整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广东各地应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以后年度,要结合财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生均拨款水平,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办中职学校均实行中职生均拨款制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所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各地制订的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应不低于每生每年3000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含免学费补助),其中发达地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6市,不含深圳)和省属学校应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同时确保目前实际投入水平不降低,并视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对办学规模较小的中职学校,实行过渡期“预算基数不降低”的办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国有企业举办的中职学校,不低于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的生均拨款标准。(记者 王凯蕾)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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