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2日消息,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培养单位全覆盖、教育层次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所有区域全覆盖,并在对象、力度、分配、发放四个方面强调了精准发力。
据介绍,目前,我国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其他资助项目为辅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2016年,政府、高校及社会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281万人次,资助总金额956亿元,其中:财政资金469亿元,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63亿元,高校事业收入提取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资助资金224亿元。
“目前,高等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总体上较为完善、运转良好,但执行中还存在政策落实留有死角、政策衔接较为薄弱、贫困学生认定等管理环节不够精准等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2016年以来,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多次赴有关省份和高校、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全面调研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找问题和短板。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通知,拟一揽子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推动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
据介绍,该通知文件突出无缝衔接,做到“四个全覆盖”:一是培养单位全覆盖。确保资助政策惠及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学生,不留死角。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从高校拓展到科研院所等各类培养单位。二是教育层次全覆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阶段学生全覆盖,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三是公办民办全覆盖。重申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四是所有区域全覆盖。要求所有省份在2017年4月30日前出台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区域就业学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此外,通知还强调精准发力,做到“四个精准”。一是对象精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确定本地区的认定指导标准,高校等培养单位要制(修)订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二是力度精准。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三是分配精准。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向民族院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并统筹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四是发放精准。严格遵守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和资助标准等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
据悉,为确保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教育部、财政部已将2017年确定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拟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助程序、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狠抓学生资助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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