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今年1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成12个督查组,赴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地方存在违法“地条钢”产能、应退未退产能、设备拆除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对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地条钢”工作,区别对待,分类处理,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需要说明的是,对去产能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近期暴露的个别地方工作不实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于5月2日派出13个核查组,赴13个省(市)进行调查核实。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坚决取缔“地条钢”。“地条钢”属于违法违规生产,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这类落后产能如果得不到取缔,就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按照省级政府对取缔“地条钢”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各地区要在6月30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并于7月底前组织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将开展抽查工作,对取缔不到位的地方,作为负面典型,报请国务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去产能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孟玮透露,1月的督查共核查钢铁企业228家、煤矿150个。从督查情况看,2016年全国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9座、落后炼铁产能677万吨,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71座、落后炼钢产能1096万吨。关闭退出30万吨以下规模的小煤矿约1500个、落后煤炭产能1.2亿吨。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发现的落后钢铁产能,已按要求进行拆除或封存;应依法关闭和限期淘汰类煤矿,已按要求实施关闭。
此前5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听取去产能工作进展和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继续狠抓工作落实,钢铁淘汰落后产能又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3.4%。但督查也发现供求关系阶段性变化导致去产能动力减弱,一些地方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滞后,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兼并重组难度较大等问题。
下一步,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扎实有效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及不符合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严肃问责。各地要限时将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彻底取缔、拆除设备,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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