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背景下,作为兼并重组“重头戏”的钢铁行业,有关指导意见的出台已是箭在弦上。据悉,相关意见将对钢企并购之后的财税、劳务关系等难点问题进行规范。可以预见,今后钢铁企业在跨区域重组方面的阻力将大为减轻。
我国钢铁产业规模很大,但企业集中度不高,这一直是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难题。中钢协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粗钢生产企业的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五的钢企只占全国钢产量的不到30%。这种格局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也是中方在铁矿石谈判中无法获得议价权的重要因素。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说,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进口铁矿石危机、钢铁产品出口不畅等的影响下,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
为改变钢铁行业集中度不高的格局,《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至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为此,2009年以来,钢铁产业并购的步伐不断加快,如:首钢集团重组水钢、贵阳特钢、长治钢铁,宝钢重组宁波钢铁,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等也加大了对行业的整合力度。
今年2月5日举行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10年理事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透露,工信部制定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将下发。工信部将加快钢铁行业重组,钢铁产业要“鼓励发展3至5家大钢企”。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