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信部相继向钢铁产业投掷重磅炸弹,钢铁行业新一轮洗牌一触即发。
继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出台,被解读为清理行业现有“黑户”的政策指向后不久,7月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为钢企产量设置了百万吨年产量的“生死”门槛。
当下的中国钢铁业正可谓乱象丛生,尽管44家上市公司于2010年上半年已经开始享受存货利润,但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势头却未止步。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 6月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前5个月产钢2.69亿吨,同比增长23.8%,再创历史新高。外有提矿石价格的节节攀高,内有政策疏导下过剩产能依旧居高不下,多重因素正在透支钢铁行业2010年的利润。
此次出台的《规范条件》在对排放标准、能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指标作出硬性规定之外,首次对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做出规定,2009年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据业内专家介绍,当下 100万吨以下的企业大体有200-300家左右,产量比重大概为整个产业的百分之十几,相当于超过5000千万吨的产能将被淘汰。
以年产量作为准入门槛,国家此次看似对治理过剩产能动了真格,但成效最终如何,行业人士尚难预测。
观点一认为,该举从长期看来,有逼退小钢厂、壮大大钢厂的产业集中度提高,其背后依旧有国进民退的潜在意识,对地方财政与就业造成压力。
观点二认为,对于不符合产量规模要求的企业,《条件》中并未规定由谁来监督处理,由此将导致的结果是,中小钢企若要避免被淘汰的困境,收购整合“抱团取暖”将成为唯一的出路。
与此同时,国务院要求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产量集中度的要求——截至2015年的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要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也助推了新一轮钢铁行业兼并重组。但依据往年经验看来,兼并重组能不能实现是一大问题,鉴于重组牵涉的方面涉及财税分配、员工安置、乃至等地方政府利益,往往会因一些细节而搁置。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