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再次刮起“限产风暴”


作者:刘宝亮    时间:2010-07-21





  针对当前钢铁产能释放过快、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钢铁市场价格持续振荡、部分钢铁企业已出现亏损的严峻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日前于大连召开的全国钢铁工业座谈会上表示,要下大力气坚决抑制钢铁产能的过快增长,一方面通过严格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抑制新增产能;另一方面通过布局调整消除过剩落后产能。

  为抑制钢铁产能过剩,工信部同时发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国内钢铁企业产量等指标做出了硬性规定:以2009年为标准,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

  产能释放过快,钢企陷入亏损边缘

  今年以来,我国钢铁工业继续去年的回升态势,前5个月产钢2.69亿吨,同比增长23.8%。工信部预计今年我国钢产量将达到6.2亿至6.3亿吨,在去年创纪录的5.68亿吨基础上增加10%左右,再创历史新高。

  但今年行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钢铁产能释放过快, 加大了市场压力;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国际三大铁矿石供应商借机竞相提价,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推动下,钢铁企业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吨钢生产成本约上涨600元;钢铁价格持续振荡,3月初开始连续8周上涨,在国家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后,钢材消费需求也出现下降,4月下旬起连续9周下滑;节能减排压力不断加大,随着产量增加,重点钢铁企业总能耗比增长15.2%。

  “目前,面对高价原料、低价钢材,部分钢铁企业已出现亏损,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会影响钢铁行业来之不易的回升向好局面。”李毅中说。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今年前5个月,我国77户大中型钢厂销售利润率仅为3.67%,远低于工业平均盈利6.02%的水平。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在产能过剩的同时,钢铁固定资产投资还在增长。今年1~5月,钢铁固定资产投资高达13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保持了较高水平。据了解,仍有一批扩能项目在紧锣密鼓建设中,这将造成我国钢铁产能的继续扩大,加大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难度。

  李毅中表示,必须坚定信心,下大力气抑制钢铁产能的过快增长。要通过严格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抑制新增产能,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同时,要对在建和已建成的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查处,坚决制止以任何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

  6月下旬,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如同压倒国内钢价的最后一根稻草,7月以来,国内钢价水平如过山车一样加速下滑,至此国内钢价已连跌两月有余,仍未见止跌迹象。面对不断下跌的钢价和不断上涨的矿价,国内钢铁企业难以承受亏损的压力,各地也纷纷出现限产的现象。据了解,武钢、唐钢、攀钢、沙钢等龙头企业也开始步入限产行列。日前还有消息称,继下调7月份钢材出厂价格之后,宝钢或将继续下调8月份钢材出厂价格。

  矿价连续上涨,中国企业深受其害

  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年以来,国内不少钢厂大都不得不接受的铁矿石季度价比原来的长协价上涨了一两倍,生产成本大增压榨着钢企本已微薄的利润。不仅如此,国际三大铁矿石供应商再次放出风声,表示3季度铁矿石协议价格还要上涨23%。

  李毅中表示,我国进口铁矿石秩序混乱,国外三大矿石公司高度垄断,致使我国钢铁企业深受其害。

  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钢铁业的复苏,增加了对铁矿石的需求,国际三大铁矿石供应商借机竞相提价,今年4月份巴西临时矿价同比上涨90%,力拓上涨90%~100%,6月底,品位63.5%的印度铁精矿价格上涨到165美元/吨,比2009年均价80美元/吨上涨一倍还多。

  李毅中认为,造成中国铁矿石进口秩序混乱局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刚性需求强劲,2009年由于我国钢铁产量大幅增长,铁矿石进口同比增长41.6%,总量达6.3亿吨;二是铁矿石资源高度垄断,世界主要铁矿石资源掌握在三大铁矿石公司手里,占世界贸易量的70%;三是国内进口企业多头对外,目前我国进口铁矿石企业家数多,既有钢铁企业,也有贸易企业,难以形成合力;四是国内市场存在两种价格,长协价和现货价两种价格并存,形成了铁矿石炒作空间。

  他强调,为了做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铁矿石进口的话语权,保障钢铁工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我国铁矿石资源的保障能力。一方面大力推进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开发,另一方面鼓励开展境外铁矿石资源勘探开发。

  李毅中表示,为了规范进口铁矿石秩序,中国政府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进口铁矿石经营集中度,钢铁行业的大企业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改变多头对外、管理混乱的局面;二是抑制囤积居奇,杜绝高价倒卖;三是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的进口铁矿石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进口铁矿石流向的审核,使进口铁矿石流向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限制流向落后企业。

  设准入“门槛”,行业开始去库存化

  与李毅中上述表态相配套的是,工信部在全国钢铁工业座谈会期间正式发布了由其牵头制定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企业产量等指标做出了硬性规定。

  生产规模上,《条件》以2009年为标准,要求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

  此外,《条件》还对钢铁企业在环境保护、能耗、工艺装备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环评审批上,《条件》规定的钢企排放标准是,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

  能耗方面,《条件》对钢铁生产的工序能耗做了详细规定,如高炉工序能耗小于或等于446千克标煤/吨,转炉工序能耗小于或等于零千克标煤/吨。

  工艺与装备上规定,2005年7月以前所建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转炉、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2005年7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颁布实施后建设改造的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

  工信部表示,现有钢铁企业均须纳入规范管理。不具备规范条件的企业须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应逐步退出钢铁生产。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新的项目,不予配置新的矿山资源和土地,不予新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

  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钢企自身的限产和管理层加快推进行业兼并重组的步伐,钢铁行业的第二次“去库存化”速度也会得以加快,这才能使得钢材市场趋于稳定。

  目前,中国大小钢厂有800家左右,既有年产几千万吨的大钢厂,也有不少年产几十万吨的小钢厂,同质化竞争加剧。对于《条件》能否达到调控目的,业内人士表示,《条件》在能源资源与环保方面的门槛较高,估计很多中小钢厂都达不到这个水平,能否落实还要看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有多大力度和决心去执行与监管。


作者:刘宝亮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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