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5举措支持融资担保业


时间:2015-08-18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规划了通过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切实发挥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以及创业就业的重要作用,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


  《意见》从五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一是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发展政府控股、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并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标准和导向加大扶持力度。


  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明确省级再担保机构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定位,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考核机制。


  三是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政府要发挥作用,通过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银行要做好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等有关工作,优化银担合作环境。


  四是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守住风险底线。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加强地方监管,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守住风险底线。


  五是加强协作,共同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有序地将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对非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加强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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