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超15万亿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饥渴,PPP资产证券化正加速推进。
6月19日,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分类稳妥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并对相应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加强管理,包括做好风险隔离安排、防范刚性兑付风险。
PPP专家、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继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广PPP资产证券化后,财政部这次也发文推进,其对PPP资产证券化范围更广,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内可以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但同时对其风险管理和监管也更加严格,比如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不得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并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
突破2年运营期限制
自2014年中央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来,PPP项目呈现爆炸式增长。
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进入全国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的PPP项目达到12700个,入库项目金额约15.3万亿元。
15万亿元的PPP项目落地离不开资金支持,部分项目融资难也是制约PPP项目落地的一大难题,而且长达几十年的PPP项目运作中,社会资本退出难题也制约着项目落地。而PPP资产证券化恰好是解决这两大难题的钥匙之一。
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家发改委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聚焦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而此次财政部的《通知》并未强调具体领域,范围更宽,内容也更为细致。
《通知》将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分为三类,即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和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
金永祥认为,此前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必须要建设并运营2年以上,强调PPP项目在运营期做资产证券化,而此次财政部《通知》则提出项目建设期的基础资产也可以做,显然范围更宽。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政府与公共咨询事业部总监朱磊认为,《通知》甚至还提出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要求。未来资产证券化将不仅用来解决社会资本资金周转及快速变现的问题,还将为项目自身融资提供解决方案,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将得到进一步拓宽。
同时,《通知》称,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监管更严
此次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也着重强调规范和监管。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另外,财政部要求切实防范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刚性兑付风险。
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通知》规定项目公司支付义务不得转给政府或公众,这符合PPP提供公共产品的属性特点,即使地方政府违约,特殊目的载体(SPV)也要对资产证券化(ABS)投资人承担支付义务。该规定一方面保证了PPP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社会资本基于出表或退出运营义务而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动机。
朱磊表示,此次《通知》明确资产证券化后的监管及合同履约管理要求。
金永祥认为,目前中央希望大力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来加强资金流动,推动项目落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只是其发展的一个工具,未来能否做好主要看这一轮PPP项目能否做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要依托于PPP本身的健康发展。当前,PPP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新阶段,应该用政策和财政资源解决PPP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比如PPP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收费和价格问题。”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