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央行网站获悉,自2015年10月起,人民银行在上海、江苏等11省市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以来,截至2015年末,试点地区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向3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计发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49.73亿元。
央行称,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15年人民银行已对试点地区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3022家贷款企业完成了央行内部评级,并将评级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纳入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围,这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等级债券质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便利央行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2016年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妥推进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工作。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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