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对推进吕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市自2005年起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支持我市的补贴资金由2005年的40万元增加到了2009年的2465万元。五年来,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322.43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6000多台套,带动农民投入8000多万元。中央和省对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加大,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农民群众购机热情越来越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对我市农业生产资料的完善、生产方式的转变、生产力的提高,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稳步扩大农机装备总量。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刺激了农民群众的购机热情,我市的农机装备总量每年以4.4%以上的速度递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09年,全市拥有农业机械4.2万台,总动力236.86万千瓦,农业机械原值达12.43亿元,农机化综合作业面积达265万亩次,农机经营作业服务总产值达6.76亿元。
(二)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在补贴实施前,由于农民购买力有限,大多使用小型、科技含量低的农机产品,大中型以上农机具数量很少。补贴实施后,对拖拉机等大中型机械的补贴达到35%--50%,农户买的起,赚的回。目前,全市的大中型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联合收获机等大中型农机具等大中型机具已发展到了4598台,为农业生产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三)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大量使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联合收割机收割小麦可减少损失3%,提高效率95%,降低成本50%;大型机械深松整地增产幅度达到10%—15%,可使玉米增产100kg,高效植保机械喷洒农药不仅均匀,而且可节省用药30~40%。
(四)培育了市场主体,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在农机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协会、作业公司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纷纷涌现,通过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促进农户间的联合经营,推动了“跨户、跨村、跨乡镇”农机跨区作业为纽带的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和跨县、跨市、跨省的专业化服务模式的形成。我市截至2009年已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53个,创建农机大院38个,培育农机大户76户,成立农机协会22个,建立中介组织12个。正是这些新型农民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出现,为我市农机化发展逐步走向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开辟了新路。2009年全市农机服务经营收入达到6.76亿元,较2004年增长33.5%。
(五)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新型农机具的大量投入农业生产,有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优化了全市产业结构,也为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按1台农机具平均替代50个劳力计算,6000多补贴机具可替代30万劳力!
农机购置补贴是我市“三补贴两减免”重要支农惠农政策内容之一,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农服务的理念,加大政策服务和监管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工作。二是搞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时要设立专门窗口,开通服务热线,搞好咨询服务,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三是科学制定方案,在购机补贴资金的安排上,突出重点,优先做到向农机大户、产业开发大户、配套购置机具的农户、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倾斜,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规范补贴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操作程序,严格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额度,提高补贴实施的透明度,并做到科学、简便、高效,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五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补贴机具的质量、价格和“三包”服务进行监督,定期对定点经销商和新申请经销商进行资质审查,不断完善对定点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六是加强补贴机具的后续服务管理,搞好机具操作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2010年,中央财政已经预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亿元,我市的补贴资金将超过2600万元,这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机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农机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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