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将成我国新能源支柱产业


时间:2011-01-13





  在近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介绍了“十二五”时期国家能源发展的思路: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将是能源供应主体

  “十二五”时期,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将是我国能源供应的主体,特别是煤炭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中,仍将起着基础性作用。据张国宝介绍,未来5年,我国将继续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大型油气基地、优化火电发展,以推动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在煤炭开发利用上,国家将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原则,有序推进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十二五”末,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90%,基地内大中型煤矿生产能力占到90%,全国形成10个亿吨级和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在石油开发利用上,国家将有序推进国内原油勘探开发,努力使国内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在天然气产业发展上,加大鄂尔多斯、川渝、塔里木等重点产气区的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建设塔里木、西南、长庆3个年产量200亿方级大气田,积极开发海上天然气资源,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

  “十二五”时期,火电虽仍然是我国的主力电源,但结构将得到优化。国家将通过优化火电开发布局、继续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发展热电联产等方式,合理控制火电建设规模,为水电、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留下足够空间。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新开工建设火电规模将被控制在2.6亿—2.7亿千瓦。

  调结构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是我国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张国宝说,我国已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为此,到“十二五”末,我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争取达到11.4%。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思路,未来5年,我国将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风电,稳定发展太阳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

  “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一半以上需要水电来完成。”张国宝说。我国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是5.42亿千瓦,当前水电装机容量刚突破2亿千瓦,仍有较大开发潜力。争取到“十二五”末,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达到6.5%左右。

  在核电建设上,将优先安排沿海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内陆项目。在风电方面,将重点发展内蒙古、甘肃、新疆、河北、江苏、山东、吉林及东北地区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并下力气解决好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问题。未来5年,太阳能产业有望成为我国新兴能源支柱产业。下阶段,国家将通过继续推广利用太阳能热水器、稳步启动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加强行业规划和准入管理等措施,努力将其培养成我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产业和新兴能源支柱产业。到2015年,我国太阳能热利用面积将达到4亿平方米。

  加快现代能源储运体系建设步伐

  我国能源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东部。未来5年,我国将按照“加快西部、稳定中部、优化东部”的原则,统筹东中西部能源开发,优化能源发展区域布局。在西部,将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和现代化矿井,发展大型煤电基地和坑口电站群,大力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蒙东、西南、新疆等5个区域的煤炭、油气、水力资源蕴藏量占全国的70%以上,将被打造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五大国家能源战略基地。在东部,则要严格控制新增火电项目,控制煤炭资源开采,加快海上油气带建设,稳定陆上油气生产,大力发展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长距离、大规模的北煤南运、西电东送、北油南运、西气东输是我国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快现代能源储运体系建设步伐,不仅加强北煤南运的水陆通道建设,还将完善区域500千伏和750千伏主干网架,加快油气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国家石油储备二期项目建设,加紧建设一批天然气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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