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抛合作“橄榄枝” 民企自叹不敢奢求


时间:2010-05-26





  “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中石油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前景,那就是‘能’;如果用三个字来概括,那就是‘肯定能’。”在上周股东大会间隙,中国石油(股票代码:601857)董事长蒋洁敏如此回应外界关于“新36条”公布后国有油企与民企合作可能的猜测。而这也是多年来一位国有石油巨头的掌门人首次就与民企合作问题表态,由此被外界赋予非同一般的风向标意义。

  “新36条”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上述规定为两种所有制的石油企业合作打开了政策大门。

  而仅仅一周后,蒋洁敏就表态说,“从油气勘探、开采、管道建设到城市燃气销售,我们都愿意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合作。”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样开诚布公的姿态十分难得,表明中石油已经向民营油企递出了橄榄枝。

  尽管如此,多年来一直在政策夹缝中艰难生存的民营企业却对此相当谨慎。“我们当然很希望与中石油这样的大石油公司合作,但目前看还不太可能,因为两者差距太大,各方面太不相称。”上海鹏盾船舶燃料油公司总经理傅炳荣说。

  鹏盾是上海一家较大的燃料油经销公司,无论规模还是名气都在国内民营油企中颇具代表性。但即便如此,傅炳荣仍不敢奢求与国有大石油公司的合作。

  广东石油商会会长吴清标认为,对民营油企来说,更有现实意义的举措还是放开进口。同时,他还是希望“新36条”更多细节性的内容能尽快出台,“鼓励要有实际行动”。

  “国有石油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鸿沟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中石油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两者合作并非没有可能,“我们在新疆其实就和不少民营企业都有合作,包括在上游勘探开发领域也有过我们负责勘探、由民企来参与开采的案例。”

  

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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