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慈善法》出台时个人求助并没有被纳入法规范围,但是相关领导和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都表明了,允许民众进行个人求助,同时要求相关平台在从事慈善事业的时候,要区分好个人求助和慈善公募的区别,不能混淆概念。然而作为民政部指定的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一,轻松筹却知法犯法通过在百度、360、搜狗等搜索引擎平台的广告投放,把寻找慈善基金会帮助的用户误导到自己的网站里,利用普通民众不熟悉其中的区别,对其进行误导,实属违规。

如上图所示,轻松筹通过购买“慈善基金”关键词,让自己的网站链接和幸福天使基金、华夏慈善基金等基金会共同出现,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无法分辨其中的区别。
众所周知,在搜索引擎平台进行广告投放,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轻松筹不惜违规还投入大量资金也要把用户导入自己平台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前段时间,被媒体广泛关注的轻松筹收费问题也许就是答案。表面上轻松筹依然在各种宣传上醒目地标注着“0手续费”的字样,可实际上却收取着6‰的手续费,并且以第三方支付通道费不是手续费来为自己虚假宣传做掩饰。

这种利用用户信息认知偏差来竞争的行为,在其他行业或许尚可以称之为一种方法,但是对于从事公益行业的轻松筹来说,希望它能够好好审视自身的公益初心,不要让公益变了味。
转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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