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烟草专卖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专题学习培训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8-31





  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专卖执法队伍纪律作风根基,近日,红安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全体专卖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专题学习培训。县局分管领导、专卖办全体人员、各管理所(队)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由司法部发布,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原则性、指导性的规范,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方向和标尺。《准则》通过构建清单化的行为规范,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廉洁自律”四大原则具体化为“十个严格”的行为要求。作为长期奋战在烟草专卖执法一线的法制工作人员,我深知《准则》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采取“集中领学+分组研讨+岗位对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集中领学环节,我作为县局法制员,逐条领学了《准则》中关于严格遵循职权法定、严格做到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执法、严格做到公正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推进文明执法、严格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保存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十条行为规范。

  在分组研讨环节,参训执法人员结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围绕“严禁无权执法、越权执法、无证执法、借证执法”“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严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禁过度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准则》为执法人员规范履职划定了清晰边界,在日常市场检查、案件查办中必须严格对照执行。

  在岗位对照环节,执法人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对标《准则》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排查执法风险点。培训还重点强调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权、获得救济和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等合法权益。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更多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严禁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县局分管领导在培训总结时强调,全体专卖执法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遵循。下一步,县局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学习,将《准则》纳入年度法治培训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法实操训练;二是狠抓贯彻落实,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行,将《准则》刚性要求全面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全链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执法自查自纠,持续补齐执法短板、规范执法流程。

  红安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基因深植于这片热土。作为红安烟草的专卖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我们将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为行为标尺,严守执法履职底线,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动专卖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红安县烟草专卖局 刘果)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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