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济体正迈入一个依托系统赋能、人人皆可参与的“普惠型”时代。2025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在总局三里河办公区举办第二届个人经济体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并发布首份《个人经济体高质量发展报告》。个人经济体理论创始人、个人经济体研究院院长王万军对《报告》进行解读,指出当前最新发展趋势:个人经济体发展正经历从“精英型”向“普惠型”的深刻转变。《报告》系统阐述了过去三年个人经济体理论的发展与实践观察,其研究呈现超越了对李佳琦、董宇辉等“超级个体”的个案描述,深入剖析了个人经济体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内在结构性特征、运行底层逻辑以及深远社会价值,视野从“精英型个人经济体”延伸至“普惠型个人经济体”,并研讨了普通人成为个人经济体的路径,以及如何发挥个人经济体在新就业形态下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研讨会还就个人经济体课题组2026年研究计划作了说明,包括开展“先锋力量”个人经济体学术案例研究、制定个人经济体团体标准、赴各省市调研及推进个人经济体指数研究等。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代表等,持续丰富与完善课题研究内容,共同探索个人经济体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本次研讨会围绕《个人经济体高质量发展报告》的发布,聚焦普惠型发展、平台赋能与监管合规等议题,汇聚多方专家与企业平台代表,共同研讨个人经济体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青海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兼分党组书记卫新华发表见解,首先充分肯定了个人经济体研究的价值。他指出,个人经济体是从现实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的趋势性概念,其研究从“小理念”发展为“磅礴之势”,最终将融入中国经济的“大海”,对此他向理论创始人王万军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致以感谢。
围绕未来研究,卫新华提出四点关键建议:
第一,持续深化对个人经济体多样态落地形式的研究。他强调,个人经济体是伴随新技术革命产生的新生事物,其形态将不断创新,未来可能出现更多尚未被认知的模式。研究需保持开放性,关注其与灵活就业、AI技术应用等结合产生的新形态。
第二,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尤其是“AI+”行动计划。卫新华指出,我国的AI发展更注重实用性与产业结合。个人经济体的未来研究与实践,应深度对接“十五五”规划明确的“AI+”战略,推动人工智能在政务管理、企业发展及个体经济中的具体应用,赋能个人经济体发展。
第三,厘清个人经济体与平台的关系。他分析认为,当前个人经济体与平台的关系模式多样,可分为“依托平台”(如使用抖音等具体平台)、“自建平台”以及更符合去中心化趋势的“自成平台”(自身即成为一个平台)。深入研究这些关系模式,对把握其未来形态至关重要。
第四,在发展阶段动态平衡“发展”与“监管”。卫新华强调,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伴随监管,但在不同阶段应有所侧重。他认为,在个人经济体发展初期,策略上应以“发展为主” ,监管旨在营造良好环境与引导,避免过早过严的管控抑制其创新活力,未来再根据发展阶段动态调整侧重点。
青海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兼分党组书记卫新华发言实录:

时间关系,我讲两条。第一是感谢,第二是提几点建议。
首先,我觉得应当感谢王万军同志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个人经济体这个概念,是从现实中总结出来的,不是凭空提出的。能把现实及时总结、提炼成概念,我觉得这对企业、个人乃至国家有意识地引导和促进发展很有意义。这个课题已成为总局的重点课题,这要感谢总局在众多事务中能把握住这一趋势性的问题。
王万军同志过去做实业的,能保持这种理论敏感性和研究能力,非常不容易。这个概念从一个小理念,像泉水变成小溪、小河、大江,最终汇入中国经济的大海,我觉得很了不起。
第二,我提几点建议。第一,要继续研究个人经济体的落地形式和表现形式。它毕竟是新生事物,才三年时间,是伴随新技术革命、信息技术和AI技术革命产生的,一定有很多新东西我们还不熟悉。比如灵活就业人员与超级个人经济体的关系是什么?要研究它的落地,因为它一定是个不断创新的过程。有些形态我们现在看到了,有些还没看到、没想到,要持续研究。
第二,未来几年,个人经济体的发展一定要和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十五五”规划提到“AI+”,我们要始终把实用放在第一位。AI技术不仅仅是做大模型的前沿研究,更要应用于政务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发展和个体经济中。结合“十五五”的AI应用,对我们的工作会很有帮助。
第三,要研究个人经济体与平台的关系。个人经济体有的是有平台的,有的是没有平台的;有的是依托平台,有的是自建平台,还有的是自成平台。严格来说,整个互联网就是一个平台,但我们今天讲的是抖音、三生、和治友德这样的具体平台。比如董宇辉,广义上依托互联网平台,但具体来看,他的平台是他自己构建的。某种意义上,自建平台或自成平台可能更符合个人经济体未来发展的趋势,因为它体现了去中心化的特点。
所以,要研究平台与个人经济体的关系,到底有哪些新形式?是依托平台、自建平台还是自成平台?这一点值得深入。
第四,从监管部门角度看,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与监管都是同时存在的。理论上,一产生就会有监管,但在不同阶段,发展和监管应有所侧重。现阶段个人经济体还是新生事物,如果管得太死,它的创新功能就会受到抑制。有些方向我们还不清楚对错,过早管住可能就没了。所以现阶段,我认为应以发展为主、监管为辅。监管不是不管,而是营造更好的环境、予以引导。在不同阶段,发展与监管的侧重点可以不同。
转自: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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