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衔接中的新要求,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学习会上,执法人员重点掌握了“行刑反向衔接”的核心内涵,即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与会人员围绕《指引》强调的“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过罚相当”原则进行了深入研讨。
通过此次学习,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责任与程序。该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严格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推动烟草市场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曾蓁)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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