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价值日趋多元、传统叙事不断解构的时代,许多人被一种深层的空虚感所困扰:生活看似富足忙碌,内心却感到一种无根的漂浮,不知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这种“存在性真空”,暴露了幸福感的另一个关键维度——它无法仅凭即时的快乐或专注的投入得以长久维持。深层的幸福,需要一种更宏大的精神支撑:意义感。它不是由外界赐予的现成答案,而是一种主动的、持续的内心活动,是在我们对自己生命的叙事中进行识别、创造与锚定的过程。
意义感,不同于短暂的情绪高潮。它是一种认知与情感的整合,是对个人经历的一种解读,使其纳入一个更宏大的、有价值的背景框架之中。维克多·弗兰克尔从极端生存经验中发现,人即使在最困苦的环境中,只要能找到某种意义(如爱、未完成的责任、或对苦难的态度),就能保有生存的意志与精神的尊严。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我们,意义感同样扮演着“心理锚点”的角色。它回答的是“我为何而存在”“我的痛苦与努力有何价值”这些根本性问题,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超越当下的方向性与纵深感,将一连串孤立的“此刻”连接成一篇有主题的、连贯的生命故事。
构建意义感,并非要追寻某个独一无二的、惊天动地的终极答案。它更常见于三种具体的实践路径:创造、体验与态度。创造,即通过工作、艺术、养育或任何形式的付出,在世界上留下积极的印记;体验,指通过爱、美、与自然的深刻联结来感受世界的丰盈;而态度,则是指面对无法改变的苦难时,我们选择以何种姿态回应。这三种路径,都是将散乱的经验,编织进一个由个人主导的意义网络的过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目标层级的设定来培育意义。心理学家发现,拥有一个清晰的、与个人价值观紧密相连的终极目标,能为生活提供最根本的意义导向。这个目标下,再分解为长期的、中期的核心目标,最后落实到具体的、可操作的日常微目标。当我们每日的行动,都能在这条意义链条上找到自己的位置,琐碎之事便不再琐碎,它们成为了通往宏大图景的必经砖石。
意义的构建,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叙事重构过程。我们的生命故事并非一成不变的事实汇编,而是可以被不断重新理解和编辑的文本。遭遇挫折时,我们可以选择将其叙述为“彻底的失败”,也可以重构为“一次关键的学习与转向的契机”。这种叙事权的掌握,是意义感最核心的自主来源。通过日记、反思、深度对话,我们不断地梳理经历,识别其中的模式、成长与核心主题,从而强化“我的生命有其独特轨迹与价值”的内在信念。
当缺乏自觉的意义构建时,人容易沦为被动经验的集合体,被消费主义、他人评价或随波逐流所定义,陷入空虚与焦虑的循环。而主动的意义追寻与构建,则是对抗这种存在性空洞最有力方式。它要求我们成为自己生命的“作者”,从庞杂经验中提炼主题,将偶然事件转化为有目的的章节。
最终,最深刻的幸福,或许正栖身于这种“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所承载、有所指向”确定感之中。它不回避痛苦与挣扎,反而常常在对困境的克服与诠释中愈发坚实。当我们学会在流动生命长河中,不断为自己投下意义的锚点,幸福便不再是稍纵即逝的情绪浪花,而成为了深沉而稳定的洋流,承载着我们穿越时间的海,驶向自己定义的彼岸。(季明)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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