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普惠体系下减碳量方法学研究的进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2-08





随着温室气体带来的环境恶化与危害逐渐显现,温室气体减排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模式愈发重要。我国秉持大国担当,不断探索低碳发展路径,经过多年的实践运用,已经构建起工业生产领域减排的基本框架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公众消费领域潜力尚未被有效挖掘。联合国环境署《2020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当前家庭消费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二,中科院2021年公布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在中国全社会碳排放总量中,生产端占47%,消费端占53%,可见生活消费领域具有巨大的减排潜力。随着工业生产领域减排逐渐达到瓶颈期,要进一步实现“30·60”双碳目标,持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势必要从生活消费领域着手,惠及民众为宗旨的碳普惠制度成为重要手段。

碳普惠制(Carbon Inclusion System)是指对社会公众的节能降碳行为产生的减碳量进行量化,以碳币形式对减碳量赋值,并建立起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交易激励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其本质就是通过行为价值赋予达到引导低碳行为的目的。碳普惠制一经提出就成为各方研究的热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关碳普惠制的研究主要围绕碳普惠体系设计、理论研究、试点分析、配套制度等进行,更有学者基于碳交易对碳普惠的落地进行设计。低碳行为个人碳减排量的核算是碳普惠制实施的前提条件及数据基础,虽然已有不少文献对不同行业领域的减碳量核算进行研究设计,但鲜有文献将碳减排量的核算与碳普惠体系运用结合起来,仅有少数文献围绕地铁、公共汽车或公共自行车,单一视角进行减碳量核算方法学设计,其本质上都是借鉴国际CDM方法学(AM0031)或国内CCE方法学(CM-028-V01)基于可获得数据对所有微观个体进行减碳量计算,为碳普惠减碳计算提供了有益参考,但目前尚未有文献对碳普惠影响下的行为转换减碳量进行方法学设计与核算。碳普惠体系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低碳行为价值赋予实现行为低碳化转变进而达到生活消费减碳,因此,在此情境下行为转换产生的减碳量才是碳普惠运用下的真正减碳量。

来自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Guangzhou Emissions Exchange)市场业务中心负责人唐伟特(Tang Weite)的研究表明,从需求侧激励比从供给侧激励更有利于低碳产品的市场扩散,作为衔接生活消费与碳减排的碳普惠制度成为低碳产品规模化推广的重要手段,完善支撑碳普惠发展的方法学具有迫切需求。唐伟特以公共交通领域为切入点探究碳普惠体系下的真实减碳量,其边际贡献在于:一是他以厦门市为例构建了公共交通领域的碳普惠方法学并基于可获得数据对其进行核算,能为厦门市的碳普惠建设提供直接的经验与数据支持;二是结合碳普惠体系特点构建公共交通领域方法学,拓宽了有关方法学的研究视角;三是唐伟特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对碳普惠方法学建设提供参考。

基于行为转换的方法学设计

碳普惠制从行为识别、减碳量核算到碳币赋予和激励措施都是围绕微观个体进行,因此计算人均减碳量才具有碳普惠制的现实意义。为此,唐伟特创造性提出以下基于行为转换的方法学设计思路。

①高耗能交通工具排放为基准线。根据行为转换分析,唐伟特将基准情景定义为汽车出行,其包含传统能源车与新能源车,因此。根据传统能源车与新能源车活动水平的占比计算汽车出行的人均加权碳排放量。

②碳普惠制影响下的行为转换碳排放。由于地铁、公共汽车和BRT是通过活动水平的规模效益发挥其减排效用,因此,唐伟特借助均值法,通过年碳排放总量与对应交通工具的年活动水平计算其人均单位碳排放量,同时为了使计算更具客观性,他根据不同交通工具年活动水平的强度取其权重,作为判断汽车出行人群转为低碳交通工具占比的标准。

在生活消费领域减碳日益重要的今天,碳普惠制是否真正发挥了行为引导与消费端减碳的作用?为了判断碳普惠制的真实减碳效用,唐伟特充分结合碳普惠的行为引导作用,以交通领域为切入点进行方法学设计,并以厦门市的实际数据为例进行计算。研究发现,厦门市公共交通领域具有巨大的减碳潜力,通过计算可得,2022年为基准其潜在减碳量为151488.9吨,且以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区间进行赋值,发现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在605.96万元到908.93 万元区间。因此,通过碳普惠制释放其减碳潜力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与经济意义。但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真实减碳量与潜在减碳量存在差距,巨大的减碳潜力为碳普惠的实施提供了必然性,但如何实施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效益仍是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促进碳普惠制落实,唐伟特结合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以平台为载体积极推进碳普惠制建设。厦门市目前尚未有体系化的平台为碳普惠制的实施提供基础,巨大的减碳潜力无法得到充分发挥。要积极构建以政府为引导,第三方企业为主导,试点社区家庭为先导的三方共建格局;二是积极运用数字技术赋能碳普惠制,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加快推进数字底层基础的建设是推进碳普惠制快速推广的重要手段;三是加快碳普惠制市场化发展,用市场调节供需平衡。目前大部分碳普惠制试点地区依旧是政策支出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不利于及时反映低碳产品数量和种类的市场需求,从而抑制了碳普惠制的发展,因此,在试点碳普惠制稳定后要及时将供需安排交还给市场。

总体来说,碳普惠制在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碳排放减排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推出更多有利于碳排放减排的政策和措施,推动碳普惠的持续发展。(吴项娜)


  转自:中国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