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实施办法》解决了我们在卷烟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办案中的诸多难点,真是太及时了!”新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正式施行后,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倍感鼓舞。此次修订内容中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形式及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明确规定对向未成年人售烟、非法储存烟草制品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完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的监管职责,有效解决了执法实践中的一系列难点问题。
欲责人,先责己,释法前充分学法
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实施办法》着眼于解决全省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配套措施、方法手段等方面完善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了卷烟市场监管能力,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提供的有力保障。
武汉市汉阳区烟草专卖局以修订内容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并在活动推进会上明确“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内部学习和外部宣传,为《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责人先责己,对外宣传的前提是强化自身学习理解,区局迅速组织各办案部门开展主题宣讲,从介绍《实施办法》修订背景入手,详细对新旧内容进行对照讲解,总结修订亮点,提炼宣传要点,并加紧制作出一批信息凝练、浅显易懂的普法宣传物料。
多走访,广宣传,执法前全面普法
武汉市汉阳区烟草专卖局一方面有效利用卷烟零售户微信服务群,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在每个群内发送新版《实施办法》的解读图文,鼓励卷烟零售户关注变动内容,提升守法意识,做好风险防控;另一方面深入市场终端、街道社区、物流站点,通过发放宣传物料的方式,面对面向监管对象及社会大众宣传新规内容,做好良性引导,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各类涉烟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卷烟市场环境。

在市场走访宣传的同时查看卷烟零售终端售烟警示标语设置情况,现场指导零售户消除法律隐患。“没有在卷烟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也涉嫌违法了,还可并处罚款!”卷烟零售户不由感叹。“你们发放的宣传单我要再多看两遍,警示标语也要好好维护,可不能再让家里小孩随便摆弄没了,以后这样的法律风险不防不行。”
活动开展以来,武汉市汉阳区烟草专卖局组织普法宣传4次,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向卷烟零售户补充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400余份。随着卷烟零售市场环境日趋复杂,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面临假、私、非烟反弹压力持续增大等实际问题,但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无疑为应对新型复杂的涉烟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提供了方向指引。区局将继续秉承学法普法理念,持续提升执法队伍释法用法能力,坚持贯彻、实施、维护《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规法规,为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持续稳中向好保驾护航,为提升卷烟零售市场知法、守法能力持续贡献力量。(曾蓁)
转自:中国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