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林草局印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日前,山西省林草局印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科学优化发展空间、盘活森林资源和闲置资产、发展特优产业、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五方面提出16条措施,并配套《山西省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范围及管控要求》附件,为山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措施明确,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科学划定林下经济“优先利用、限制利用、禁止利用”三类空间,实现发展空间精准落位;开展市县级公益林优化试点,探索通过合理降低郁闭度拓展林下发展空间的有效路径,在符合管控要求前提下,伐后郁闭度最低可调整至0.5;鼓励利用退耕还林地及核桃、红枣等干果经济林园地发展林下经济。
山西将创新“国有林场+”模式,打造“一场一景、一场一策、一场一业、一场一品”,推广忻州市全省林草产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广“林业标准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广“村集体+”合作模式,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特优产业培育方面,山西将重点扶持林下经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发展,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生产;开展乡土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发挥“头雁效应”;加快构建“康养旅游+林下经济”融合发展格局,打响“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支持各地开展林下经济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实施“名品出晋”行动,扩大山西林下产品市场认知度。
科技支撑方面,将依托林草科技“揭榜挂帅”项目和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健全全链条标准体系,建立省级专家帮扶制度,构建“科研院所专家+本土乡土专家”培训体系。
政策保障方面,将落实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用地政策,完善旅游用地保障,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项目建设,鼓励创新林下经济专属信贷、抵(质)押贷款及价格指数保险、收益保险等金融保险服务。(张阳阳)
转自: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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