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河南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专项会商与行业实地调研,统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税试点落地筹备工作。
2027年1月1日起,全国将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为确保河南省试点工作平稳衔接、精准落地,河南省税务局与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开展集中会商,统筹工作重点、厘清职责边界、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结合河南省产业结构和排污管控实际,调研组聚焦汽车制造、化工、制药三大重点排放行业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进郑州、新乡2个地市4家重点企业的生产车间和治污设施点位,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日常排放管控等情况,系统梳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点、治理水平和管控短板,面对面讲解试点政策并收集企业诉求、税负测算、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税试点,是运用税收杠杆倒逼企业减污降碳、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制度安排。”河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刘承忠介绍,通过本次调研摸清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治理水平及行业共性问题,为科学制定契合河南省情的挥发性有机物税额标准、优化完善试点配套方案提供了扎实的数据支撑和实践依据。
转自: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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