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的2018年省“两会”系列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安徽省以“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为目标,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领域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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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恒秋介绍,安徽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主任的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5—2016年度全省环保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环保法和安徽省环保条例)和“一法一办法”(固废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城建环资委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省政协就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协商;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广大公众广泛参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全省上下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新格局。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大气十条”和2017年“蓝天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工业、扬尘、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开展整治,对火电、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全省20万千瓦以上在运煤电机组、共4273万千瓦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省级投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达20.8亿元,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环保部卫星监测火点数逐年大幅下降。同时加大省级督查力度,从2017年11月开始派出多个督查暗访组,实施三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和驻点督查;每日向各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发送空气质量等信息,组织环境监测、应急、科研等部门会商研判,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有力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水十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共建成投运13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26.74万吨;加快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其中合肥市4个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16个地级市均已建成备用水源;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29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面落实河长制,截至2017年9月,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已建立。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土十条”实施,公布24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和进口固废企业专项整治。(记者 刘群)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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