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明确加工增值货物岛内销售免关税政策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11-06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有关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岛内销售货物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这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货物岛内销售免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在岛内销售的,参照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进入内地适用加工增值政策文件要求。


  11月3日,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完成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首单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岛内销售业务,内销货值53.95万元,减免关税2356元。


  据介绍,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从“‘二线’内销”拓展到“岛内销售”,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本地市场供给能力。同时,政策有利于畅通岛内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促进进口料件加工、本地配套与岛内销售环节协同联动,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和韧性,推动更多企业在海南集聚发展。(记者 吴茂辉)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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