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7亿元!前10月福建花岗岩石材出口总值占全国六成

    88.7亿元!前10月福建花岗岩石材出口总值占全国六成

    厦门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0月福建省累计出口花岗岩石材及其制品88.7亿元,占同期全国同类商品出口总值的64.3%。
    2024-12-13
  • 福建厦门主导制定我国首个冷链物流国际标准

    福建厦门主导制定我国首个冷链物流国际标准

    近日,由福建省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的国际标准ISO 31511:2024《冷链物流无接触配送要求》正式发布。这是我国在冷链物流领域牵头制定的首个国际标准。
    2024-12-13
  • 19条举措支持福建AEO企业高质量发展

    19条举措支持福建AEO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福州海关及厦门海关共同出台《关于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助力福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健康发展,提升辖区内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
    2024-12-12
  • 福建因地制宜加速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

    福建因地制宜加速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

    小水电曾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但随着其他能源的迅速发展,小水电发电量占当地总发电量的比例逐渐下降,对水环境的负面影响却日益凸显。
    2024-12-12
  • 最高补贴15万元!福建厦门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最高补贴15万元!福建厦门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快推动厦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制定了《厦门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工作流程》(简称“流程”)。
    2024-12-12
  • 1—10月福建完成交通固定投资862.54亿元

    1—10月福建完成交通固定投资862.54亿元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1—10月,全省交通固定投资保持稳定,完成投资862.54亿元,同比增长0.3%,超序时进度2.9个百分点。进入年底,全省交通重大项目全力冲刺,掀起攻坚热潮。
    2024-12-11
  • 福建鱿鱼制品迈向澳门市场

    福建鱿鱼制品迈向澳门市场

    日前,一批货值近百万元的裹粉鱿鱼和冻煮鲍鱼装车发往澳门。这也是我省鱿鱼制品首次开拓澳门市场。
    2024-12-11
  • 厦门两座水质净化厂成为全国标杆

    厦门两座水质净化厂成为全国标杆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了全国首批具有代表性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和经验做法,我省有2座水质净化厂入选,均在厦门,分别是厦门市政集团旗下市政环科公司所属前埔水质净化厂、高崎水质净化厂。
    2024-12-11
  • 福建:融资担保“贷动”科技创新蓬勃发展

    福建:融资担保“贷动”科技创新蓬勃发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福建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部署落实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2024-12-10
  • 福建立法明确建立完善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

    福建立法明确建立完善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

    近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4-12-10
  • 解码“福建速度”“小而专”造就“快且强”

    解码“福建速度”“小而专”造就“快且强”

    近日,从福建省国资委获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正如雨后春笋般在福建这片热土上崭露头角。它们以创新为核心,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为市场注入了新活力
    2024-12-09
  • 福建进一步规范送教服务工作 切实保障适龄重残儿童受教育权利

    福建进一步规范送教服务工作 切实保障适龄重残儿童受教育权利

    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送教服务对象,进一步规范送教服务流程,确保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2024-12-09
  • 前10月福建家用或装饰用木制品出口居全国第二

    前10月福建家用或装饰用木制品出口居全国第二

    3日,一批共计110个木质装饰画框在厦门海关所属集同海关监管下,迅速完成装箱发货。据厦门海关统计,今年前10月,福建省出口家用或装饰用木制品达29.04亿元,位居全国第二。
    2024-12-08
  • 福建出台方案推动沿海港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

    福建出台方案推动沿海港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

    日前,福建海事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的通知》。
    2024-12-08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