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计划将11个园区列为2017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11个园区分别为福港综合物流园区、福建翔福物流园、福建高速物流园、厦门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投临港国际物流中心、漳龙物流园区、东山县东海岸保税物流园区、泉州传化公路港、晋江陆地港、福建闽中兄弟现代物流城、龙岩陆地港物流园区。
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园区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以上,已开发用地面积5.3万平方米以上,已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并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园区仓储(含库房、堆场)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库容25万立方米以上,拥有货车500辆以上;园区入驻物流企业15家以上,其中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2家;园区年运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等。
按照规定,对被评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园区,物流牵头部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李月)
转自:中国化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