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出台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构建养老服务领域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方案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市场综合检查整治,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场所安全不达标、隐患整治不彻底、设施陈旧维修养护不及时、服务照料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各地要持续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合同履约情况监管,确保群众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方案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至2024年10月底,全省在运营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100%消除;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100%执行;对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100%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收尽收;建立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全省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万人次,持证人数明显增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所有基层养老服务业务经办人员全员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民生治理品牌。(记者 何祖谋)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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