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宁德市完成首批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1216.05亩,经审核,获得48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这是我省首例通过生态保护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实现红树林变身“金树林”。
2022年,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成果应用规则(试行)》,提出按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给予地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林业局开展市级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审查工作。
通过项目梳理、变更调查入库等流程,宁德市将2019年以来完成营造并通过竣工验收且已满足2年管护期要求的5个红树林造林项目逐级上报核查,完成首批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1216.05亩,申报2024年度红树林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陈碧露 陈静莹)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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