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南”到“规范” 新国标为团体标准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10-14





  10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国家标准,为团体标准组织提供了从组织治理到标准产出的全过程要求。


  从“指南”到“规范”工作标准更严格


  团体标准属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由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牵头制定,响应产业创新快速需求,由市场自愿选用。新兴技术、新业态常常率先通过团体标准先行探索,成熟后可升级转化为行业或者国家标准。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已累计公布团体标准13.1万余项。


  新国标划出五方面合规底线


  新国标为团体标准化工作划出了合规底线,从业务范围、技术要求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新国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政策法规和规划研究所副所长 朱翔华:对于业务范围,要求团体标准化组织在其章程或业务登记的范围内开展,不能超范围活动。规定了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与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相抵触。


  此外,根据新国标,任何类型的团体标准都不应含有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团体标准提案应由3家及以上单位会员牵头提出。


  “焕新”行动将开展 团体标准迎优胜劣汰


  记者今天还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焕新”行动,全面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有8048家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目前已覆盖全部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制造业占36.20%,农林牧渔业占16.47%。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团体标准组织开展整顿。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在浙江、江苏、山东、广东、重庆5个省市开展团体标准规范发展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已经废止不合规团体标准6671项。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政策法规和规划研究所副所长 朱翔华:不注重质量的团体标准化组织将需要整改甚至被淘汰,重视质量、规范发展的团体标准化组织将得到较大的发展空间,从而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提升。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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